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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支部组织召开《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集体学习会

时间:2024-04-30 浏览量: 编辑:许洪波、王蕊

为进一步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支部于4月30日组织召开《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集体学习会,本次学习聚焦于《条例》的第六章——“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旨在通过深入学习,筑牢党员干部的思想防线,推动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会议由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支部书记、院长赵婷婷同志主持,全体党员教师参加学习。

会上,赵婷婷同志首先强调了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指出组织纪律是党的根本纪律之一,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确保全党步调一致的重要保证。

随后,赵婷婷同志通过案例分析的形式,带领大家逐条学习了《条例》第六章的内容,详细解读了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不落实组织决定、不按规定说明和报告等违反组织纪律的具体行为及其相应的处分规定,使抽象的条文变得生动具体,增强了学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位党员教师表示此次学习进一步加深了对《条例》的理解,纷纷发言阐述学习感悟。

教师邵奇说,作为党员教师,我们要把守纪律、讲规矩放在首要位置,在日常工作中,积极参与党组织的各项活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积极传播正能量,增强组织观念,严格遵守组织工作原则,不折不扣地执行党的决定和决议。在涉及到个人重大事项时,要如实向党组织报告,不隐瞒、不欺骗,始终保持对党组织的忠诚和坦荡。

教师张旭说,高校作为培养高素质人才的重要阵地,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直接关系到学校的整体发展。因此,作为一名党员教师,我们要时刻提醒自己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遵守纪律红线,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氛围。

会议最后,赵婷婷同志强调,全体党员要以此次学习为契机,将学习成果转化为实际行动,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认真履行党员义务,切实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学院氛围贡献自己的力量。